全民参与!深圳扫黑除恶宣传亮点纷呈!
2023年以来,全市持续加强宣传发动工作,自收线索359条(其中自建举报平台收集线索61条),现场接访155批251人次,接听举报电话1942通,发放举报奖励44.79万元,打掉涉黑恶犯罪组织14个(其中涉网黑恶组织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5人,侦破涉恶九类案件1386起,起诉涉黑恶组织及涉恶九类犯罪嫌疑人859人。
一是高位部署推动。市委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强调要把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作为连接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不断提升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持续释放扫黑除恶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二是加强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办紧扣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宣传发动工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加大正面宣传,将宣传发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将开展情况列为督导检查重要内容,推动各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用老百姓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的语言说话,确保宣传工作接地气、有声势、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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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大正面宣传。2023年,市扫黑除恶办编辑刊发《深圳市扫黑除恶斗争简报》20期,宣传、网信部门协调中央、省、市、区各级主流媒体发布《〈狂飙〉迎大结局,扫黑除恶的“狂飙”永远在路上》《深圳中院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社区活动》《广东高院对黄永存等47人涉黑案二审宣判》《马峦街道打造扫黑除恶主题公园》《翠竹街道水贝社区工作站党支部加强扫黑除恶宣传》等相关报道3600余篇(条),各区推送扫黑除恶斗争公益短信585万余条次,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活动2319场,张贴海报52.47万张,派发宣传资料84万余份,营造出扫黑除恶斗争浓厚宣传氛围。
深圳市始终坚持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法立于上、教弘于下。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贯工作与推进平安深圳、法治深圳各项具体工作贯通,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2023年普法宣传重点内容,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内容,纳入市、区委党校相关主题班次学习内容,举办各类主题培训、讲座150余场。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新媒体等载体开辟宣传专栏、打造新闻矩阵,整合标志性建筑外墙、主干道沿线、人流密集公共场所的大型电子屏幕,商场、临街商铺的字幕电子屏幕,楼栋视频门禁系统,公交、地铁、建筑围挡等各类媒体资源,利用户外大屏580块、显示屏19034块、出租车1085辆、公交车300多台、电影映前宣传1200余场次及200余万户有线电视开机画面等渠道投放扫黑除恶公益广告。
盐田区利用全区1000余个电梯终端设备播放宣传视频,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六大亮点”进行解读;宝安区在宝安电视台开设“《反有组织犯罪法》局长说”专栏,邀请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认识、讲举措;坪山区探索建立扫黑除恶社区观察员机制。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发动工作呈现多形式、广覆盖、立体化的多维新格局。
深圳市结合城市特点,以先行示范为引领,高质量、创造性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发动工作。
一是打造主题公园。在全省首创扫黑除恶主题公园,选取区域位置好、人员流量大、环境优美的社区公园进行改造升级,通过宣传展板、标语栏,政策宣传栏,灯杆条幅,立体造型等形式,多视角、全方位、立体式介绍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典型案例、举报奖励办法等,厚植扫黑除恶斗争精神内涵,让广大市民在休闲健身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接受扫黑除恶法治文化熏陶,增强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目前已建成逾万平方米的区级主题公园6个、在建5个,街道、社区主题公园6个、在建2个,建成主题街区、文化长廊、文化墙、宣传栏等宣传新阵地36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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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投放车身广告。充分利用公交车流动性强、辐射面广、贴近群众的特点,选取19条路线65辆公交车投放“扫黑除恶 弘扬正气”公交车身公益广告,喷绘《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图案和文字,打造出一条流动的扫黑除恶宣传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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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科技赋能宣传。深圳市强化互联网思维,拓宽思路,用科技和信息化成果为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赋能,龙华、宝安、福田、罗湖等区借助微信小程序开发上线区级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平台,大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认同感、参与度,加大对举报线索的深挖彻查力度,成功通过群众举报侦破潜藏城中村物业的涉恶组织案,进一步创立普法宣传与打击黑恶犯罪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来源·深圳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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